武汉经济合同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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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纯律师

  • 所属律所:

    泰和泰(武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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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技术合同如何备案登记 技术合同认定费用怎么收取?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08日 来源:武汉经济合同纠纷律师
[导读]:  周纯律师,武汉经济合同纠纷律师,现执业于泰和泰(武汉)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

 周纯律师,武汉经济合同纠纷律师,现执业于泰和泰(武汉)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对于技术合同如何备案登记

一、对于技术合同如何备案登记

技术合同的备案登记应该向科学技术部提出申请。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

第三条 科学技术部管理全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划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地、市、区、县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设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具体负责办理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工作。

第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及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通过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加强对技术市场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指导、管理和服务,并进行相关的技术市场统计和分析工作。

第五条 法人和其他组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所订立的技术合同,从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的净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奖励和报酬,给予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和为成果转化做出重要贡献人员的,应当申请对相关的技术合同进行认定登记,并依照有关规定提取奖金和报酬。

第六条 未申请认定登记和未予登记的技术合同,不得享受国家对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规定的税收、信贷和奖励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第七条 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当事人可以持认定登记证明,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第八条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实行按地域一次登记制度。技术开发合同的研究开发人、技术转让合同的让与人、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合同的受托人,以及技术培训合同的培训人、技术中介合同的中介人,应当在合同成立后向所在地区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提出认定登记申请。

第九条 当事人申请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应当向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提交完整的书面合同文本和相关附件。合同文本可以采用由科学技术部监制的技术合同示范文本;采用其他书面合同文本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

采用口头形式订立技术合同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不予受理。

二、签订技术合同应该遵守哪些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四十五条 技术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项目的名称,标的的内容、范围和要求,履行的计划、地点和方式,技术信息和资料的保密,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配办法,验收标准和方法,名词和术语的解释等条款。

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技术背景资料、可行性论证和技术评价报告、项目任务书和计划书、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以及其他技术文档,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可以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技术合同涉及专利的,应当注明发明创造的名称、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申请日期、申请号、专利号以及专利权的有效期限。

第八百四十六条 技术合同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的支付方式由当事人约定,可以采取一次总算、一次总付或者一次总算、分期支付,也可以采取提成支付或者提成支付附加预付入门费的方式。

约定提成支付的,可以按照产品价格、实施专利和使用技术秘密后新增的产值、利润或者产品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提成,也可以按照约定的其他方式计算。提成支付的比例可以采取固定比例、逐年递增比例或者逐年递减比例。

约定提成支付的,当事人可以约定查阅有关会计账目的办法。

事实上,技术合同的备案登记也非常简单,只要确认本人签订的合同跟技术成果相关,就有可能被认定成技术合同。但技术合同的备案登记并不是法律强行规定的,没有被认定成技术合同,也不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

技术合同认定费用怎么收取?

一、技术合同认定费用怎么收取

1、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进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所需经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和登记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技术合同登记岗位制,加强对技术合同登记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保证技术合同登记人员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进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所需经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目前青岛地区在认定技术合同的时候不收费

根据《关于停止收取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服务费的通知》

第一条 依据青岛市科技局、青岛市地税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和青岛市国税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减免税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青岛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为我市技术合同服务的行业管理机构,负责全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行业管理工作。停止收费后,青岛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享受专项资金的补助额度为全市上年度技术合同认定登记额的万分之五。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行业服务、技术合同服务机构的认定和考核、市技术交易市场运行维护等业务支出。

第二条 经认定的技术合同服务机构,根据行业服务规范开展技术合同服务工作。停止收费后,技术合同服务机构享受专项资金的补助额度为该机构上年度技术合同认定登记额的千分之二。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提升技术合同服务质量、促进技术交易等业务支出。

二、技术合同认定需要遵守什么原则

1、技术合同认定需要遵守的原则包括客观准确、高效服务、严格管理等

根据《技术合同认定规则》

第三条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应当贯彻依法认定、客观准确、高效服务、严格管理的工作原则,提高认定质量,切实保障国家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财税优惠政策的落实。

2、已经生效的技术合同才可以申请认定登记

《技术合同认定规则》

第八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应当是依法已经生效的合同。当事人以合同书形式订立的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在批准、登记后生效,如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专利权转让合同等。

当事人为法人的技术合同,应当有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人员在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法人的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当事人为自然人的技术合同,应当有其本人在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为其他组织的合同,应当有该组织负责人在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组织的印章。

印章不齐备或者印章与书写名称不一致的,不予登记。

当事人申请认定登记技术合同,应当向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提交合同的书面文本。受理认定请求的机关,在经过审核后,若是发现技术合同之中的主体不明确、合同标的或者是合同价款等不明确,那么将不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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